大森七面锦旗的背后:托住每一个跌落的普通人

2026-09-02


崔红云律师    


一面锦旗,红底金字,静静挂在大森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的墙上。

落款写着李小姐(化名)的名字。

这面锦旗背后,是一场持续近两年的婚约财产纠纷。



对方将李小姐及其父母一并告上法庭,主张返还十九万余元。

李小姐说,接到传票那天,她整夜没睡,既害怕面对过往的伤害,又担心连累父母跟着奔波。

接手这个案子的,是崔红云律师。

一审当中,崔律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对方主张的每一笔钱重新捋了一遍——哪些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哪些属于共同生活开支,哪些根本没有证据支撑。

正是基于这份细致的梳理,崔律师在一审中成功将彩礼范围从对方主张的十九万余元限缩到了三万元,其余款项因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和特定目的赠与,无需返还。

一审判决后,对方不服,提起上诉,试图将另外两笔转账也“归入”彩礼。

二审中,崔红云律师精准援引法律条文,明确指出那两笔转账备注为“往来款”且已实际消耗于双方共同生活,不属于彩礼范畴。

二审开庭时,对方申请了两位亲属出庭作证,试图证明曾给付过现金和酒席钱。

崔红云律师当庭指出,这两名证人在一审时从未被提及,属于逾期举证,且证人与上诉人存在亲属关系,证言内容存在明显矛盾。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崔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维持了一审判决。

除了对资金性质的精准定性,崔红云律师还格外注重呈现案件的全貌。

她在庭审中向法官说明,导致婚约无法履行的主要过错在于对方——多次出轨、言语打压、甚至实施家暴。

这些事实虽然不是判决返还比例的唯一依据,但恰恰是李小姐在整个事件中真正的委屈所在。

崔律师没有煽情,只是把证据一件件摆出来,让法官看到了这段关系里不对等的付出与伤害。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的那天,李小姐给崔红云律师发了一条信息:“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锦旗送到律所那天,李小姐说:“谢谢崔律师,谢谢大森律所。你们不光帮我打赢了官司,还让我觉得法律是讲理的,是护着普通人的。”

崔红云律师接过锦旗,笑着说:“我们做的,就是把该说的话说清楚,把该拿的证据拿出来。法律自然会给出公平的答案。”

那面锦旗如今挂在大森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墙上,不算显眼,但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看到。

它代表的不只是一个案件的胜诉,更是一个年轻女孩在最低谷的时候,被专业和善意托住的那份安心。


蒋浩律师、梁文玉律师


2026年初秋,一面锦旗送到大森律师事务所蚌埠分所,上面写着蒋浩律师和梁文玉律师的名字。

两年前,当事人找到律所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张借条,120万。

他说自己跟被告合作做一个工程,后来觉得效益不好想退出。


对方主动说,既然不想做了,这钱就算借的,随后用公司名义出了借条。

当时觉得挺简单一事,钱借出去,到时候还回来就行了。

可等到真要打官司才发现,事情远没有借条上写的那么清楚。

钱是借出去了,可中间退回来过一次,后来又拿走了,投到了另一个工程上,借条上的日期却没有改。

人是撤资了,可因为会计算账的事,人还在工地上,偶尔有些材料要签,他也签了字。

对方把这些事全翻出来,一口咬定钱不是借的,是投资款,投资款亏了凭什么还?

更棘手的是,对方跑去报案,说借条上的公章是私刻的。

当事人后来说,那段时间他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这钱到底还算不算借的?

蒋浩律师和梁文玉律师接手后,先把整个资金流向从头到尾捋了一遍,银行流水、合同、转账记录,一条线串起来,证明后来的借款和最初的借条指向的是同一笔钱。

最难的是投资款和借款的定性问题,对方咬死当事人在工地签字这个点,说你人都在那儿干活了,还不是合伙?

两位律师在庭审中做了一个关键的区分:当事人做的是账务记录,不参与经营决策,不承担盈亏风险,不分利润。

会计是干活拿钱的,合伙人是共担风险的,两回事。

关于公章的事,警方的鉴定结论很快出来了,印章是真的,报案不成立。

一审胜诉。但对方显然没打算收手。

上诉、再审、检察监督、跟进监督,能走的程序全走了一遍。

每一道程序启动,蒋律师和梁律师都要把案子从头再过一遍,重新写法律意见,重新论证每一个争议点。

官司持续期间,当事人从最初的笃定,到后来的自我怀疑。但两位律师始终没有松手。

梁文玉律师说过一句话:“当事人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120万可能是他大半辈子的积蓄,我们不能让他就这么没了。”

蒋浩律师说得更实在:“案子焦点不复杂,难的是每个环节对方都在拖,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每个环节都接住,不让案子在半路掉下去。”

最终,市检察院驳回了监督申请,法院的裁判结果被维持。当事人的120万保住了。

锦旗送到律所那天,当事人和两位律师合了一张影,笑得挺轻松,和四年前攥着借条走进律所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了。

那面锦旗挂在大森律师事务所蚌埠分所的墙上,红底金字,旁边还有其他锦旗,新旧叠在一起。

每一面背后都有一个差不多的故事,案子有大有小,程序有长有短,但道理是一样的:把该说的话说清楚,把该拿的证据拿出来,剩下的交给法律。


丁长海律师、徐建勇律师


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近日被当事人郑重地送到了大森律师事务所安庆分所。

收旗的是丁长海律师和徐建勇律师。

这位女士与前夫离婚时,协议约定一套按揭房归她所有,剩余贷款由她独自承担。

此后十年,她一人偿还了全部月供,直至贷款结清后将房产证办到自己名下,产权登记为“单独所有”。

然而前夫在婚内曾向他人借款,因未能偿还,债权人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损害了其债权,向法院提起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该房产归她所有的条款。

当事人作为第三人被卷入该诉讼,怕自己辛苦还了十年的房子因前夫的债务被人拿走。

丁长海律师和徐建勇律师接手后,迅速锁定了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在无偿转让情形下,以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且损害债权人利益为要件;在有偿转让情形下,还须证明债务人与受让人均具有恶意。

而本案中,核心争议在于当事人取得房产是否构成无偿转让。

两位律师将工作重心放在两条主线上。

证据层面,他们全面梳理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首付款转账记录、长达数年的公积金还贷明细,证明从首付到月供,前夫未出一分钱,该房屋实质上是她以个人财产和家族借款支撑起来的。

法律层面,两位律师精准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庭阐明该案不构成无偿转让——当事人取得产权有明确对价,即承担了全部剩余贷款。


且该笔借款虽发生在婚内,但属前夫个人债务,当事人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协议签订时并无逃避债务的故意。

庭审中,对方试图证明当事人未支付对价。

丁长海律师凭借其十余年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民商事审判实务功底,当庭指出离婚协议只是将实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在法律上予以确认。

徐建勇律师则补充强调,当事人在离婚后持续还贷近十年,从未中断。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用十年间持续、完整的还贷记录,将“实质归属”转化为了证据上无可辩驳的事实。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那天,当事人没有过多言语,只是后来送来一面锦旗,随旗附了一张字条:“你们护住的不仅是一套房子,是我十年的心血。”

从一份可能被撤销的离婚协议到一纸胜诉判决,丁长海与徐建勇两位律师做对了一件事:在复杂的家事与债务纠纷中,把“属于谁的”这个问题,用证据和法律一寸一寸地厘清。

对当事人来说,这面锦旗是她能给出的全部心意;对两位律师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回报。


徐夕峰律师、谢雪晴律师


大森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的徐夕峰律师和谢雪晴律师,最近共同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谢意。

一面绣着“依法取胜,森有奇峰”的锦旗,被一位老人郑重送到了所里。

这面锦旗背后,没有胜诉的张扬,却有一段关于“守护”的故事。



这是一起并不罕见的婚姻家事纠纷。

一对结婚数十年的老年夫妻,因长期生活中琐事累积的矛盾,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提交了若干材料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男方来到大森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时,情绪低落,反复表达着同一个意愿:“我们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不想在晚年失去这个家,失去相伴数十年的家人。”

接手案件后,徐夕峰律师与谢雪晴律师迅速投入工作。

他们没有止步于当事人的单方陈述,而是系统性地梳理了双方自结婚以来的共同生活轨迹。

两位律师发现,双方的矛盾主要源于近几年几次因生活琐事引发的争执,但男方并无破坏婚姻的实质性过错,且事后有积极修复关系的意愿和行动。

在诉讼策略上,两位律师判断,单纯强调“不同意离婚”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从法律上论证“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同时守住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才是本案的关键。

为此,两位律师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证据工作。

他们调取了双方多年来的家庭共同开支记录、亲友邻里对二人关系的证言,并对女方在起诉状中提及的每一项指控进行了逐一核实与法律分析。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女方的主张,两位律师通过逻辑严密的证据链,向法庭呈现了另一番图景:这个家庭虽有裂痕,但根基尚在。

与此同时,他们精准梳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在必要时能够有效保障男方的合法权益,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经过庭审交锋,女方代理律师在综合评估诉讼成本、时间消耗、情感修复空间等风险后,主动申请撤诉。

这一结果,完全契合了男方“不离婚”的最初愿望。

拿到法院的撤诉裁定书时,老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撤诉后,两位律师也建议男方主动寻求家庭调解或心理疏导,以修复关系。

老人接纳了律师的建议,并紧紧握着两位律师的手,连声说着谢谢,那份发自内心的释然与感激,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那面锦旗,静静挂在那里,它见证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守护战”,也是大森律师对每一个托付所给予的温暖回应。


徐夕峰律师、谢雪晴律师


大森律师事务所的荣誉墙上,锦旗再多一面。

送旗的是一位中年女士,她与徐夕峰律师、谢雪晴律师握手时格外用力,反复说着“谢谢”。



当事人的丈夫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为该异性购置了家具等财物。

她发现端倪后找到大森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时,手里只有几张模糊的购物小票和零散的聊天截图。

作为妻子,她怀疑丈夫出轨,但在法律上,这些材料既无法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也无法证明丈夫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

她夜不能寐,反复翻看手机里那些零散的线索,却始终拼不出完整的真相。

徐夕峰律师和谢雪晴律师接手后,没有按照常规思路从银行流水和消费记录入手——那些渠道固然正当,但在没有明确线索的情况下无异于大海捞针。

两位律师转而选择了一条更为精细的路径:他们仔细梳理了当事人丈夫的社交媒体互动记录,查询其抖音、微信的公开信息。

更关键的一步是,他们注意到家具系从一家本地门店购入,便调取了该家具店老板的社交动态,逐一筛查其发布内容中的关联人物。

在那些看似随意的日常分享中,一条隐晦但指向明确的线索浮出水面——当事人丈夫与该异性在社交场合的互动方式、时间节点和称谓习惯,均表现出明显超越普通朋友的关系特征。

这一发现直接锁定了二人的非正当关系,也让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豁然开朗。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两位律师依法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取了当事人丈夫与该异性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

三组数据相互印证,资金流向与时间线严丝合缝:丈夫在特定节日向该异性发送多笔带有特殊含义金额的红包,家具购置款项也经由丈夫账户直接支付给家具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异性,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受赠方应当返还所得财产。

庭审中,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和清晰的法律适用,对方代理人再无辩驳余地。

最终,法院判决该异性向当事人返还全部受赠款项及财物折价款。

拿到判决书那天,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只说了一句话:“你们替我把证据从地里刨了出来!”

从一条社交动态到一纸胜诉判决,徐夕峰与谢雪晴两位律师在细节里下足了功夫。

那面锦旗上“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八个字,印证着大森律师对待每一份托付的态度——在别人忽略的地方,守住当事人的底线。


熊士鹏律师


最近,大森律师事务所六安分所收到一面锦旗,送旗人是此前一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王女士(化名)。

王女士曾在前一次离婚诉讼中败诉,第二次起诉前,她在网上找人代写诉状,花了一笔钱,拿到一份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的材料。

直到8月13日新委托的律师熊士鹏接手,才发现这份诉状隐患重重:当事人自己名下那20万夫妻共同财产写进去了,但男方名下的存款和车辆只字未提,也没有附任何证据。

抚养权部分则只有一句“请求判令婚生女随原告生活”,孩子本人的意愿从未被问及。

而距离8月19日开庭,满打满算只剩六天。

熊士鹏律师把现有材料从头到尾过了一遍,列出了当下能做的事:财产范围要扩、财产证据要补、孩子意愿要固定。

当天下午,熊律师拿着律所函件去了裕安区法院档案室,调取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全部庭审卷宗。

在前次庭审笔录里,当事人曾提到对方名下有存款,将唯一一张存款凭单递交给了法院,熊律师从卷宗中找到了这份记录。

第二天一早,他又赶到六安市车管所,查询了男方名下车辆的登记信息。

两天之内,原本“男方财产不详”的空白栏被填上了具体账号和车牌号。

熊律师连夜修改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赶在举证期限截止前递交法院。

财产问题理出头绪的同时,抚养权方面的缺口也在补。

此前从未有人跟这个孩子聊过她的想法。

熊律师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开庭时被告将婚生女带到法庭,由法官单独询问孩子的真实意愿。

同时建议当事人提前跟女儿平等沟通一次,不必施压或诱导,只需让孩子明白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回答法官。

当事人照做了。

女儿说,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庭审当天,男方几次试图在调解间隙把孩子带离法庭,提出“回头再商量”。

熊律师当庭向法官表示,孩子一旦被带离,后续意愿陈述的真实性和调解协议的履行都将面临风险。

最终法官在单独询问室内听取了孩子的意见,孩子清晰表达了随母亲生活的意愿。

调解协议签署后,当事人当庭牵过女儿的手,走出了法院。

从8月13日到8月19日,六天时间,熊士鹏律师把一份漏洞明显的诉状,补成了一纸经得起检验的调解协议。

锦旗送到律所那天,王女士没多说什么,只是反复说了一句:“谢谢大森,谢谢熊律师。”

对当事人来说,这面锦旗是她能给出的全部心意;对熊士鹏律师来说,事情到此,才算真正圆满。




Copyright ©2022 大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10993号-1 技术支持:卫来科技「主营:网站建设/优化推广/系统定制/运营维护/域名及服务器」
1826978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