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为民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710492910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在霍邱县司法局工作,承担认过司法所所长、司法分局副局长职务。于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一直在基层从事律师及法律服务业务,多次受到县、市、司法局、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部的表彰,曾获得安徽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司法部表彰的“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杨律师多次篡写了案例、通讯在各大报刊上发表,其中《医患纠纷的原因、对策、措施》论文在司法部主办的《人民调解》上登载。2017年退休后,在安徽大森律师所执业至今,专注于建设工程、损害赔偿、继承、公司破产、医疗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及相关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当事人避免及挽救20000余万元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及好评。